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

时间:2024-03-21 作者:念青松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

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需要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的精粹,值得每个组织和个人认真研究和思考。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一

一、目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力德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出差审批流程。

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副总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副总确认,总经理审批;副总出差由总经理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总签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可由分管副总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见附表)。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可以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4、特殊情况报销标准。

(1)赴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内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4)出差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按职务补贴/24小时*实际出差的时间;

(5)出差家乡无差旅补贴,仅报当日公交车费;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出差人员差毕,必须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负责核对,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审批责任: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责任,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六、出差纪律。

1、每次出差以车、船、机票的日期为准计算:员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2个小时上班。

七、附则。

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异议或不完善之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2、本制度若有与以往制度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物流基础管理,规范物资仓储管理标准,促进物流管理精细化,提高物流管理水平,降低物流管理成本,根据集团《中国网通物流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各省(直辖市)分公司,有限公司总部及各直属单位的自有仓储库区的标准化管理。

第三条仓储管理是企业物流管理的基础组成部分,实行仓储标准化管理,准确提供存储物资信息,有利于支撑企业生产和辅助市场经营,是实现仓储服务和费用成本之间经济平衡的根本基础。

第四条仓储标准化管理是做好物资保管工作的必备条件,是保证物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快收快发的重要手段。仓储标准化管理包括仓储库区布局,仓储配套设备设施以及装卸、搬运,码放,保管,盘点,安全保卫等一系列相关行为的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仓储库区的布局必须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因物制宜。应以“科学合理、节约适用、方便作业”为原则,仓库面积利用率不低于75%。按使用功能划分库内区域,以方便物资的收发操作和盘点保养;按经济节省的原则划分运输通道,以高效使用仓储空间,保证物资的快速装卸、搬运和收发;按物资类别属性划分码放位置,尽可能提高物资的收发效率。

第六条仓库布局合理,图牌配备齐全,警示及引导标记明显。

第七条库区内环境整洁、道路通畅、标识明显,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张挂(岗位责任制、安全规定、作业流程等);设立库区平面示意图,明示办公区、作业区、储存区、待收待发区、大小通道和方向指示。

第八条物资排列规范,做到库区有编号、架位有标牌,库房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第九条库区的布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完整的经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设施。

第十条库容库貌整洁,库区做到日清理、月清扫,经常检查和维护库区环境。

第十一条仓储配套设备设施应根据存储物资的特性相应配备。存储大型设备或器材,应配有吊装设备,以便于装卸搬运;存储有温控要求的物资,应配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供暖装置,以保证物资质量的安全。

第十二条仓储配套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各省采购与物流部门应根据自有库区仓储规模的大小和分布情况,配备所需的设备,采取分级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储运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物资进、出库的装卸、搬运、移动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人工或机械设备(包括吊车、叉车、铲车、自动升降机等)进行操作,大宗货物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托盘货物装载方式。

第十四条装卸作业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劳动作业安全防护标准着装,严格执行物资搬运、装卸、铲吊以及危险品防护操作规程,按照包装标志明示要求进行操作,搬运时要尽量保持物资水平状态,轻拿轻放,确保人身、物资和机具安全。装车的同时要考虑卸车的方便,装卸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清扫现场,检查有无丢失的工具和物品。

第十五条物资码放要根据物资特性、自然因素、外部环境的要求,做到科学分类,合理码放,妥善保养。

第十六条专业化物资码放标准。

(一)分类: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的物资分开码放;

(二)固定:码放稳定、不偏不倚、不歪不斜;

(四)整洁:码放成行成线、标志清晰、无杂物积尘;

(五)方便:码放要易于搬运、装卸、检查、操作;

(六)节约:节省库位、人力、物力、财力;

(七)规矩:距墙0.3米、距地0.1米、距顶0.5米、垛距0.5米、架距0.6米、小作业通道0.8米、大作业通道1.5米、机械通道2.5米、排水畅通、垫物平实。

第十七条物资的码放要面向通道,分层摆码,以方便物资在仓库内的移动、存放和取出,保证操作作业的安全性,防止物资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受损。

第十八条仓库物资的排列走向应由左到右、由前到后,按顺时针方向摆放各类物资;相同类型不同规格的物资应由小到大,位牌所列物资应是上管下、左管右、前管后。

第十九条包装标准化的物资宜码放在托盘或货架上,包装非标准化的物资应对应于其形状规则选择不同码放方式,或通过将其装入特殊的保管设备中使其在包装上标准化。

第二十条物资码放必须防潮湿、通风,在码放物资时须使用衬垫材料(枕木、木板、钢板等)进行地面铺垫。对于露天存放的物资,应及时进行苫盖,以防止阳光、雨雪、风沙、尘土等对物资形成侵蚀、损害。

第二十一条物资存储位置必须设有标牌,明确标示物资的名称、规格、库区货位、计量单位、新旧程度、入库时间、供应商名称、保管人员等信息(专用物资注明使用方向),拴挂在货架上或摆放在货垛正面明显的位置,以方便物资的盘核、保养与发放。

第二十二条专项物资(拆旧物资、报废物资、暂存物资和防汛救灾物资)应依照其使用特性单独划分专区进行码放。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三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 住宿费 膳食费 杂费 备注

区域间 区域内(市或县内)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 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四

“差旅管理”在时下的中国依然是个非常陌生的概念,虽然商务人士们出差的次数越来越多,但是他们对自己差旅行程的控制也仅在预订机票和酒店的范围内。根据权威资料显示,到20xx年全球商务旅行支出将达3500亿美元,占总旅行支出8700亿美元的30%,这些数字勾画出的是一个可触可及的庞大的服务市场。

不管国人对于“差旅管理”有多陌生,作为全球第二的专业差旅管理公司cwt已经认准了这片处女地。cwt董事长休伯特。乔利(hubertjoly)本月中旬在上海表示,随着中国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企业对差旅管理的需求一定会大幅度增长。乔利透露,20xx年,嘉信力(cwt)在进入亚太市场不到10年的时间里,商务旅行销售额突破10亿美元大关,比20xx年增加了45%,并预计亚太市场未来将占据cwt全球三分之一的业务。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二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三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四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五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五)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五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 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 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  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  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3.1.2.2  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 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 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 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 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 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 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 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 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 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 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 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 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 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 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 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第1条 (目的)

在公司利用通信方式很难解决的`业务事项,必须通过国内外出差去执行,以达到必要的技术积累,让职员图谋业务水准及资质向上的目的。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为天津珍熙美容实业有限公司任何职员的外部勤务、短期出差、国内外出差、所支付的出差费及各种经费而规定的程序。

第3条 (用语的定义)

1、外勤:公司50km以内地区或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区办理业务而外出。

2、当日出差: 因公到公司50km以外地区或天津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出差(无宿)。

3、国内出差:出差期间,在国内出差地住宿或勤务。国内出差区分为当日出差和1天以上出差。

4、海外出差: 出差期间,在海外出差地(香港、台湾、澳门、北朝鲜等认证为海外)住宿或勤务。

5、培训出差:因培训到市里或外地的出差。培训出差区分为当日出差和1日以上出差。

6、出差费:本规定说明的出差费为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及食宿费。按如下标准区分。

(1)一般出差费

(2)研修费

(3)特殊地区出差费

7、住宿费:出差期间为住宿所支付的费用。

8、餐费:出差期间为地区间的移动或餐费或其他业务上的费用而所支付的经费。

9、远距离交通费:因不同行政区域间的移动而所支付的费用。国家与国家省级(都,state,州单位)单位与省级(都,state,州单位)移动时所支付的特殊目的交通费。

第4条 (责任及权限)

1任何职员有关海外出差的航空票及各种交通手段的ticket预约、购买等,由公司来安排为业务执行而支付出差经费的责任及权限。

2公司所有职员出差后,必须对出差结果填写[出差结果报告书]。回社后,3日以内应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

3、公司所有外勤及出差,依如下的专决权进行。

第5条 (外勤及当日出差)

业务外勤时,没有另外的书面报告,在公司用车申请单上有关team长的签字(如team长时,总经理签字)代替外出证。下班前外勤结束时,须回公司口头报告后再下班。

1、外勤:业务外勤时,支付rmb15元的中餐费。提示下午5点后加班2小时以上的明确证明时,追加支付rmb15元的晚餐费。

2、当日出差:当日出差时,必须提前3天申请出差,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出天津市的,餐费按照每人35元的标准支付,且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3、当日出差餐费及支付费用:当日出差时,依据如下规定支付餐费。

第6条 (国内出差基本规定)

1、申请国内出差:必须提前3天申请出差,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紧急情况,为保障顺利出差,事前向财务科担当口头申请后再补充书面申请,但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方可执行。

2、申请出差费及计算

(1)顺路: 主管部门按顺路计算交通费。但业务上的原因不得不改出差地时说明事由。

(2)身份变更:出差期间,对出差经费有影响的职责或变更职位时,依出发时的身份为计算经费。

(3)与领导同行时费用计算:同一个出差地的,业务上直接帮助领导或不可能离开时。职员的出差费用按领导的出差费基准支付(需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批准)。

(4)支付实际费用:

a.因特别任务或事由费用不足时,事前或事后须征得到出差专决权者的批准,对于已使用的不足部分由实际费用来清算。

b.出差时,业务执行上所支出的通讯费及搬运费等、不包括基本费用项目时的经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或证明书为追加支付。

3、支付出差经费及清算

(1)出差经费按本规定的基准支付为原则。

(2)实际出差期间比预计缩短时,回到公司后根据实际出差天数进行结算,并在2日之内进行整理并提交给财务科。

(3)出差期间执行业务当中,因疾病或其他突然事故为不得已延长出差期间时,须附有关地区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书,可申请追加费用。

4、出差经费支付适用的例外

(1)对方提供交通工具及食宿时,出差费用除去其相关交通工具费用及食宿费,只支付其差额。(包含培训出差)

(2)政府或外部机关负担全部旅费时,不支付差旅费。若负担一部分旅费时,只支付其差额。

5、出差经费

(1)支付基准:公司任何职员因业务相关事宜需出差时,根据[国内出差基准表1—2]基准申请、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餐费。

(3)则根据[国内出差经费基准1—2]的交通费规定支付。

(4)餐费根据出差日期计算。住宿按住宿日期计算。

6、其他出差相关详细内容

(1)国内出差时,公休日及休假不可代替休息。出差期间控制公休日及休假日。无业务出差时的休息日或公休日,不可支付相关出差费用为原则。

(2)连续超过30天出差时,最少5日内向人事科通报,另定勤怠处理基准。那期间在出差地记录勤怠现况后向公司提交。

7、出差后回社时,3日以内(除周末)提交出差经费的清算及出差结果报告书。如team长时总经理,team员时team长的书面签字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报告书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保管。

第7条 (海外出差的基本规定)

1、海外出差费申请的基准: 申请海外出差费: 确定出差地和出差日期,出差申请书提前3天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紧急情况,为保障顺利出差,事前向财务科担当口头申请后再补充书面申请,但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方可执行。

2、申请出差费及计算

(1)顺路: 主管部门按顺路计算交通费。但业务上的原因不得不改出差地时说明事由。

(2)身份变更:出差期间,对出差经费有影响的职责或变更职位时,依出发时的身份为计算经费。

(3)跟领导同行时费用计算:同一个出差目的,业务上直接帮助领导或不可能离开工作时。职员的出差费用按领导的出差费基准支付。

(4)货币: 海外出差经费由u$ dollar cash支付为原则。必须必要其他货币时,可支付出差地点所用的货币。但,结算出差费时必须以当初支付的货币进行结算。

(5)支付实际费用:

a.若因特别任务或原因经费不足时,需事前得到出差专决权者的承认,对于已使用的不足部分由实际费用来清算。

b.出差时、业务执行中支出的通讯费及搬运费等、不包括在旅费项目的经费,依正式发票或证明书,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可支付。

3)支付出差经费及清算

(1)出差经费以按本规定的基准为支付,为原则。

(2)当初所承认的出差期间被缩短时,回社后依据出差经费清算规定,在2日内有关缩短期间里的出差经费向公司返纳。

(3)出差期间业务执行中,因疾病或其他突然事故为不得已延长期间时,添加有关地区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书,且可申请追加费用。

(4)超出所规定的出差费用部分,须提交详细的经费使用内容(6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等)和证明材料(无特定样式)。无法提交证明材料部分则不予支付。

4)支付出差经费适用的例外

(1)对方提供交通工具及食宿时,出差费用除去其相关交通工具费用及食宿费,只支付其差额。

(2)政府、外部机关或总公司负担全部旅费时,不支付差旅费。若负担一部分旅费时,只支付其差额。

4、出差经费

(1)支付基准:公司任何职员跟业务相关所出差时,添加[海外出差基准表2—1]及[同一地区长期出差减额基准表]为基准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餐费。

(2)计算:远距离出差时的往返机票及火车票,由公司来购买支付为原则。因日程变更另买车票时,支付实际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海外出差经费基准2—1]按交通费规定为支付。

(3)餐费按出差日期为计算。住宿按住宿日期为计算。

5、其他出差相关详细内容

(1)海外出差时,公休日及休假不可代替休息。出差期间控制公休日及休假日。无业务出差时的休息日或公休日,不可支付相关出差费用为原则。

(2)超过30天出差时,最少5日内向人事科通报,另定勤怠处理基准。那期间在出差地记录勤怠现况后向公司提交。

(3)出差后回社时,4日以内(除周末)提交出差经费的清算表及出差结果报告书。报告书如team长时总经理,team员时team长的书面签字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报告书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资料保管。

第8条 (国内外出差经费支付的例外)

1、国内外出差费支付的例外:出差者因特别事由必要出差费以外的经费时,需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方可支付。(招待费,新干线等特殊交通费,购买sample或调查资料费等。)

2、本规定第8条1)的经费时,回社后4日内添加证明文件,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后,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资料保管。

3、对经费的证明文件,不予以认证的情况:一般出租费、内容不清的餐费、一般发票等。并且使用上述经费时须提交详细的经费使用内容(时间、地点、人物、使用目的)及证明材料。(无特定样式)上述经费不同于出差费,须另批准、执行、结算。

4、如日本地区时,按新干线区间,专决权者承认时,且可追加支付。

5、其他地区的铁道及其他交通时,有专决权者的承认时,支付实际费用。.

6、出国或归国时,在飞机内住宿的情况下,只可支付餐费为原则。

第9条(国内外长期出差经费减额)

国内外长期出差经费减额依据[国内外长期出差减额基准表]为支付。

第10条 (国内外长期派遣)

没有所属的变动,日程期间到别的部署或公司(包括关系公司)派遣勤务时,最少7日前向人事科书面申请后,接受申请2日内应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

1、对派遣勤务职员的勤怠管理以被派遣后的所到部署(或公司)联合管理为原则。

2、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派遣勤务时,由人事科跟派遣部署或公司负责人协议后,且可适用另外勤务状况规定。

3、其它详细事项根据教育训练及研修规定。

第11条 (规定解释的权限)

本规定及与社规相关的、未以明文规定的各种规定事项,按照公司惯例,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范围下,其公司及公司主管部门才有权解释。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六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申请及批准: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四、出差补贴范围及办法: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五、出差规定: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出差报销流程。

1、报销的审批权限。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火车,汽车,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七、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七

为加强出差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一、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三、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四、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呈请技术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财务部销差后应于两日内呈报核销,如两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扣除。

五、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餐费。オ

六、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飞机、汽车、火车、出租等费用,凭票报销。オ

七、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延长出差时间,须经营销总经理特准者,后方可承认报销费用。

八、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一律开除。

九、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餐补费、通信费、办公费用等。

十、出差费的报销

1、出差人员出差完成后,凭所花费用的各项单据,由营销总经理审核,技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2、出差费用的各项标准由营销总经理规定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八

第1条 (目的)

在公司利用通信方式很难解决的业务事项,必须通过国内外出差去执行,以达到必要的技术积累,让职员图谋业务水准及资质向上的目的。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为天津珍熙美容实业有限公司任何职员的外部勤务、短期出差、国内外出差、所支付的出差费及各种经费而规定的程序。

第3条 (用语的定义)

1、外勤:公司50km以内地区或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区办理业务而外出。

2、当日出差: 因公到公司50km以外地区或天津市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的出差(无宿)。

3、国内出差:出差期间,在国内出差地住宿或勤务。国内出差区分为当日出差和1天以上出差。

4、海外出差: 出差期间,在海外出差地(香港、台湾、澳门、北朝鲜等认证为海外)住宿或勤务。

5、培训出差:因培训到市里或外地的出差。培训出差区分为当日出差和1日以上出差。

6、出差费:本规定说明的出差费为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及食宿费。按如下标准区分。

(1)一般出差费

(2)研修费

(3)特殊地区出差费

7、住宿费:出差期间为住宿所支付的费用。

8、餐费:出差期间为地区间的移动或餐费或其他业务上的费用而所支付的经费。

9、远距离交通费:因不同行政区域间的移动而所支付的费用。国家与国家省级(都,state,州单位)单位与省级(都,state,州单位)移动时所支付的特殊目的交通费。

第4条 (责任及权限)

1任何职员有关海外出差的航空票及各种交通手段的ticket预约、购买等,由公司来安排为业务执行而支付出差经费的责任及权限。

2公司所有职员出差后,必须对出差结果填写[出差结果报告书]。回社后,3日以内应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

3、公司所有外勤及出差,依如下的专决权进行。

第5条 (外勤及当日出差)

业务外勤时,没有另外的书面报告,在公司用车申请单上有关team长的签字(如team长时,总经理签字)代替外出证。下班前外勤结束时,须回公司口头报告后再下班。

1、外勤:业务外勤时,支付rmb15元的中餐费。提示下午5点后加班2小时以上的明确证明时,追加支付rmb15元的晚餐费。

2、当日出差:当日出差时,必须提前3天申请出差,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出天津市的,餐费按照每人35元的标准支付,且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3、当日出差餐费及支付费用:当日出差时,依据如下规定支付餐费。

第6条 (国内出差基本规定)

1、申请国内出差:必须提前3天申请出差,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紧急情况,为保障顺利出差,事前向财务科担当口头申请后再补充书面申请,但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方可执行。

2、申请出差费及计算

(1)顺路: 主管部门按顺路计算交通费。但业务上的原因不得不改出差地时说明事由。

(2)身份变更:出差期间,对出差经费有影响的职责或变更职位时,依出发时的身份为计算经费。

(3)与领导同行时费用计算:同一个出差地的`,业务上直接帮助领导或不可能离开时。职员的出差费用按领导的出差费基准支付(需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批准)。

(4)支付实际费用:

a.因特别任务或事由费用不足时,事前或事后须征得到出差专决权者的批准,对于已使用的不足部分由实际费用来清算。

b.出差时,业务执行上所支出的通讯费及搬运费等、不包括基本费用项目时的经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或证明书为追加支付。

3、支付出差经费及清算

(1)出差经费按本规定的基准支付为原则。

(2)实际出差期间比预计缩短时,回到公司后根据实际出差天数进行结算,并在2日之内进行整理并提交给财务科。

(3)出差期间执行业务当中,因疾病或其他突然事故为不得已延长出差期间时,须附有关地区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书,可申请追加费用。

4、出差经费支付适用的例外

(1)对方提供交通工具及食宿时,出差费用除去其相关交通工具费用及食宿费,只支付其差额。(包含培训出差)

(2)政府或外部机关负担全部旅费时,不支付差旅费。若负担一部分旅费时,只支付其差额。

5、出差经费

(1)支付基准:公司任何职员因业务相关事宜需出差时,根据[国内出差基准表1—2]基准申请、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餐费。

(3)则根据[国内出差经费基准1—2]的交通费规定支付。

(4)餐费根据出差日期计算。住宿按住宿日期计算。

6、其他出差相关详细内容

(1)国内出差时,公休日及休假不可代替休息。出差期间控制公休日及休假日。无业务出差时的休息日或公休日,不可支付相关出差费用为原则。

(2)连续超过30天出差时,最少5日内向人事科通报,另定勤怠处理基准。那期间在出差地记录勤怠现况后向公司提交。

7、出差后回社时,3日以内(除周末)提交出差经费的清算及出差结果报告书。如team长时总经理,team员时team长的书面签字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报告书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保管。

第7条 (海外出差的基本规定)

1、海外出差费申请的基准: 申请海外出差费: 确定出差地和出差日期,出差申请书提前3天得到部门team长和总经理的签字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申请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紧急情况,为保障顺利出差,事前向财务科担当口头申请后再补充书面申请,但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方可执行。

2、申请出差费及计算

(1)顺路: 主管部门按顺路计算交通费。但业务上的原因不得不改出差地时说明事由。

(2)身份变更:出差期间,对出差经费有影响的职责或变更职位时,依出发时的身份为计算经费。

(3)跟领导同行时费用计算:同一个出差目的,业务上直接帮助领导或不可能离开工作时。职员的出差费用按领导的出差费基准支付。

(4)货币: 海外出差经费由u$ dollar cash支付为原则。必须必要其他货币时,可支付出差地点所用的货币。但,结算出差费时必须以当初支付的货币进行结算。

(5)支付实际费用:

a.若因特别任务或原因经费不足时,需事前得到出差专决权者的承认,对于已使用的不足部分由实际费用来清算。

b.出差时、业务执行中支出的通讯费及搬运费等、不包括在旅费项目的经费,依正式发票或证明书,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可支付。

3)支付出差经费及清算

(1)出差经费以按本规定的基准为支付,为原则。

(2)当初所承认的出差期间被缩短时,回社后依据出差经费清算规定,在2日内有关缩短期间里的出差经费向公司返纳。

(3)出差期间业务执行中,因疾病或其他突然事故为不得已延长期间时,添加有关地区医院的诊断书或证明书,且可申请追加费用。

(4)超出所规定的出差费用部分,须提交详细的经费使用内容(6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等)和证明材料(无特定样式)。无法提交证明材料部分则不予支付。

4)支付出差经费适用的例外

(1)对方提供交通工具及食宿时,出差费用除去其相关交通工具费用及食宿费,只支付其差额。

(2)政府、外部机关或总公司负担全部旅费时,不支付差旅费。若负担一部分旅费时,只支付其差额。

4、出差经费

(1)支付基准:公司任何职员跟业务相关所出差时,添加[海外出差基准表2—1]及[同一地区长期出差减额基准表]为基准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餐费。

(2)计算:远距离出差时的往返机票及火车票,由公司来购买支付为原则。因日程变更另买车票时,支付实际费用。市内交通费是[海外出差经费基准2—1]按交通费规定为支付。

(3)餐费按出差日期为计算。住宿按住宿日期为计算。

5、其他出差相关详细内容

(1)海外出差时,公休日及休假不可代替休息。出差期间控制公休日及休假日。无业务出差时的休息日或公休日,不可支付相关出差费用为原则。

(2)超过30天出差时,最少5日内向人事科通报,另定勤怠处理基准。那期间在出差地记录勤怠现况后向公司提交。

(3)出差后回社时,4日以内(除周末)提交出差经费的清算表及出差结果报告书。报告书如team长时总经理,team员时team长的书面签字承认后,给人事科以协议部门为发送,由人事科来监督费用申请部分,并向财务科结算费用时以附件为发送。报告书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资料保管。

第8条 (国内外出差经费支付的例外)

1、国内外出差费支付的例外:出差者因特别事由必要出差费以外的经费时,需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方可支付。(招待费,新干线等特殊交通费,购买sample或调查资料费等。)

2、本规定第8条1)的经费时,回社后4日内添加证明文件,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后,本部门作一年期限的资料保管。

3、对经费的证明文件,不予以认证的情况:一般出租费、内容不清的餐费、一般发票等。并且使用上述经费时须提交详细的经费使用内容(时间、地点、人物、使用目的)及证明材料。(无特定样式)上述经费不同于出差费,须另批准、执行、结算。

4、如日本地区时,按新干线区间,专决权者承认时,且可追加支付。

5、其他地区的铁道及其他交通时,有专决权者的承认时,支付实际费用。.

6、出国或归国时,在飞机内住宿的情况下,只可支付餐费为原则。

第9条(国内外长期出差经费减额)

国内外长期出差经费减额依据[国内外长期出差减额基准表]为支付。

第10条 (国内外长期派遣)

没有所属的变动,日程期间到别的部署或公司(包括关系公司)派遣勤务时,最少7日前向人事科书面申请后,接受申请2日内应得到总经理的书面承认。

1、对派遣勤务职员的勤怠管理以被派遣后的所到部署(或公司)联合管理为原则。

2、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派遣勤务时,由人事科跟派遣部署或公司负责人协议后,且可适用另外勤务状况规定。

3、其它详细事项根据教育训练及研修规定。

第11条 (规定解释的权限)

本规定及与社规相关的、未以明文规定的各种规定事项,按照公司惯例,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范围下,其公司及公司主管部门才有权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某某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某某公司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3 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3.1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经理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由主管部长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3.2 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长级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标准按10元/人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3.3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3.4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b、部长级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3.5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凭车辆行使损耗及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3.6 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3.7 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3.8 员工出差同行时要求同住,住宿费每二人按一人标准报销,另一人只支付定额内的膳食费和杂费。

3.9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3.10 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应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3.12 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经理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3.13 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3.14 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3.15 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3.16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退差。

3.17 本标准为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3.18 本标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九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2)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4)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3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4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6条 使用企业交通车或者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7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8条 出差标准规定

(1)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具体标准见表3-1。

(2)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3)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企业、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对单笔支出超过5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部门经理;超过1000元以上的招待费必须先请示总经理同意,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申请单》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费用借款及报销

第9条 出差人员如申请出差费用借款,需填写出《出差费用申请表》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借款。

第10条 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报销申请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11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12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则

第13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14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15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十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员工公派出差办理公务者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报告》

3 要求

本公司内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按本制度执行

http://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应先由派遣出差部门主管核准,登记出差相关内容,并凭核准预借或报支旅费。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a、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格式须明确记录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出差期限由遣派主管或总经理视情况需要限定日期,事前予以核实核定,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情形特殊事前无法及时办理,亦应尽快补办手续后方可支给出差旅费。

b、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由主管部长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项,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差旅费在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其报支时,再行核付。

http://员工在本市、郊区及短程或其他同日可往返出差,出差时应经部长级主管核准。当日出差,除按正常工作日支付当日工资外,原则上不支给交通费以外的任何费用,交通费凭乘车凭证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因工作需要当日中午无法返回的,给予适当的中餐补贴(补贴标准按10元/人执行),但如实际需要,须事先呈主管核准批准。

http://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一律按实际差旅日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其他费。

http://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a、四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b、部长级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http://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以下实际票额发给交通费:

a、乘坐汽车及火车,原则上应出具公路局、铁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凭证;

b、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的购票凭证或船票存根;

c、因急要公务必须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凭飞机票存根报销交通费;

d、搭乘或驾驶公司的交通工具者,凭车辆行使损耗及车辆行使必支费用凭证报销,不得再报支其他交通费。

http://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船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http://出差人员膳食、住宿、杂费(包括:公交出租车费、手机费),最高定额按以下标准核发(住宿及公交出租费须凭票据报销),超支部分不予报销。

http://员工出差同行时要求同住,住宿费每二人按一人标准报销,另一人只支付定额内的膳食费和杂费。

http://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

b、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正式统一收据发票为凭;

c、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http://出差费用的报销:

a、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采取超标自付原则;

b、膳食费等按标准领取;

c、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起程日期、出差路线或应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但事后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http://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如因特殊情况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超额费用,可以呈请总经理特别核准,其余超额报支一律剔除。

http://员工报销出差旅费时,应据实提缴收据,经核实,如发现有瞒报、虚报,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http://出差一般不得报支加班费,但节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http://出差行程时间工资自出发日起至回公司之日止计算给付,首尾行程时间足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支给;不足半天按半天支给。出差人员交通费,凭交通票据实数支给。

http://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或退差后,应及时将出差相关状况总结编制《出差报告》向直属主管汇报,并及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退差。

http://本标准为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和施行,人事行政部对该条款负有解释权,修改时亦同。

http://本标准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十一

一、目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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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

江苏圣行航空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江苏圣安众合置业有限公司。

所有员工。

1、公司人员出差务必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资料,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总经理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总经理确认,董事长审批;总经理副总出差由董事长确认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务必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总经理签字,借款在1000元以上者,须由董事长签字,董事长不在,可由分管总经理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务必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总经理同意,并及时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见附表)。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能够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回到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回到;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4、特殊状况报销标准。

(1)赴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资料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

(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4)出差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按职务补贴/24小时*实际出差的时间;

(5)出差家乡无差旅补贴,仅报当日公交车费;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务必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出差人员差毕,务必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负责核对,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状况,务必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审批职责: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职责,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1、每次出差以车、船、机票的日期为准计算:员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4个小时上班。

七、附则。

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异议或不完善之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2、本制度若有与以往制度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有关问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领导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应遵照执行。

(二)出差人凭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存档以便核查开支的审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内应报清费用并结清暂支款,未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申请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后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指定并核准。

第四条工作日出差不得计加班费,但假日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经请示延时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六条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由财务部另行确定。(财务总监制定)。

第八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超过标准自付。

(二)膳食费、通讯费按规定补贴标准领取。

(三)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四)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由经理核准后,才能报销。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两类:

(一)、当日出差:当日可以往返者;

(二)、远途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第二章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四条公司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一),并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人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二)、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三)、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限由派遣领导予以核定;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六条所有员工出差前应到公司管理部办理备案手续,返回后及时报到。

第三章出差费用标准。

第七条当日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所有员工在广州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的出差,按实支报销;

(二)、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无特别原因,不得乘出租车;

(三)、杂费按照凭证报销;

(四)、招待费需提前申请由分管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第八条远途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费。

公路、铁路、船舶、飞机等,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因无客户或接待方车辆接送产生的公交(包括巴士、地铁、摩的)车费,出租车费等。

(二)、食宿费。

住宿、用餐(包括早餐、午餐、晚餐)。

第九条公司员工远途出差按以下标准报销费用。

(一)、所有员工按《出差报销标准》报销费用(见附件二);

(二)、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花销,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的审核;

(六)、连续乘火车5小时以下乘坐座席,标准中不另行规定;

(七)、港澳地区、国外食宿标准另行审批;

第十条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列明原因,交由分管领导审核。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按照人/份购买航空意外伤害险。

第四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二条出差费用必须在以上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

第十三条出差人到财务部填写借支单,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四条出差返回后,应于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章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原则上不允许单人自驾车省外出差,若司机驾车随同出差,可随出差人员食宿。

第十六条参加广州市内培训或会议,除会务组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住宿。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出差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故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的,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外,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

第十八条涉及国外学习、考察、参观的出差计划、费用一律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并报管理部备案。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按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出差申请单》;

附件二《出差报销标准》;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十四

1.目的:规范出差流程,统一出差人员开支标准,满足出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正常需要,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3.管理职责:3.1出差审批权限:

4.1出差人员需认真填写《公出差旅费申请单》,按出差批准权限审批。

4.2出差人员根据需要凭经批准的《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借款单向财务部门暂借相应数额的差旅费。

4.3出差期限需要延长时,出差人员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出差期限,同时由批准主管领导负责通知公司行政部修改备案。

4.4出差人员如遇紧急状况无法提前提交《公出差旅费申请单》,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行政部取得联系,并在回到工作岗位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打卡说明单》报行政部核准。4.5出差结束回到公司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清预支差旅费,如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上处罚,二十个工作日未办理的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5.出差发生的各项费用核销标准:5.1交通工具:

4)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6)各级员工应根据实际状况,在不影响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以尽量减少开支为原则,合理选取交通工具。特殊状况需超过以上标准,务必经公司总经理同意批准。5.2出差补助:5.2.1出差补助说明:

1)出差期间出差地市内交通(公交)费用实报实销;

5)以上所列以外的费用,一般不予报销,特殊状况确因工作需要超过补助标准或超范围费用,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5.2.2餐费补贴标准:

3)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200元/天。5.3.2住宿费报销说明:

1)出差人员凭住宿费报销单予以报销,如高于标准,仅按规定标准上限报销;

3)住宿费报销须附明细单据,除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自理;

4)参加会议、培训时,由组织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用据实报销,公司鼓励员工采用拼房等较为合理、经济的方案。6.出差具体要求:

6.1出差过程视为正常工作,不得报支加班费。

6.2出差期间(包括出国)须随时持续电话通畅以及及时查看、回复邮箱,手机不接听或联系不上,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3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补助、住宿标准等涉及到的职级确定,均按公司下发正式聘任文件为依据。

6.4实行绩效提成工资制的员工,出差期间按照工资标准发放薪资。

6.5出差期限如未经批准私自延长者,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6.6出差人员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差路线,不得从非正常出差路线经过和在途中无故逗留,否则仅报销正常路线和合理交通工具的费用,并扣除因此所耽搁当日的出差补贴及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等,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等公司不承担任何职责。6.7结束出差工作当日,能够回到公司的应尽量回到,如确实当日不能回到,第二天应尽量安排所乘交通工具最早班次回到,擅自延长出差所在地逗留时间,超期一切费用本人自理,并扣除当日出差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

6.8出差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费用单据和报销实际未发生的费用等,凡一经发现类似状况予以辞退处理,票据报销日期、项目等务必与业务日期一致,否则不予报销,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6.9参加培训人员,在报销差旅费之前,应将培训资料上交公司行政部,并签定《员工培训登记表》,报销单据经公司行政部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报销手续。6.10特殊状况无法界定是否报销或报销标准等,由公司总经理批准。7.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7.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的相关制度即行终止。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十五

为使员工出差管理、费用报支有所依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中电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员工、销售员职责。

员工及销售员应对以下事项负责:

3)员工及销售员有职责保留欲报销的费用票据并提交所有的正式发票(由税务局监制),报销时需带给正确、合理的费用说明。2.部门经理及总经理职责1)部门经理职责:

2)总经理职责:

对部门经理(业务、行政)、财务部审核透过的凭证进行审批;

四、各部门管理权责。

1.人事行政部:出差登记与考勤(行为属性审核);

2.业务部门:审核费用报销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业务属性审核);

3.财务部:审核报销单据财务合理性及报销单据的复核与报销(财务属性审核);4.总经理:负责经营审批(领导属性审核)。

注:签订销售协议的员工无需(行政、业务)部门审核。五、出差申请、报销程序。

1.员工出差应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2)因事情紧急,来不及提前办理出差申请者,回来后需提交书面说明补办出差申请手续,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报销差旅费;2.出差回到:

3)出差员工在工作时间回到,应首先到公司报到,并办理出差报销手续;

别分别填写;

7)由公司出发至机场、车站及从机场、车站回到公司的车费不属于“市内车票”,应填写在“出发、到达”处。在出差地发生的车费属于“市内车费”,应汇总填写在“其他费用-市内车费”处,并要求在车票上注明出发地及到达地。3.出差费用报销签核流程:

1.员工出差可报销的交通费:

用发票等不合理票据不予报销;

5)12:00后出发或者17:00前回到杭州,半额报支当日出差补贴。

6)自备交通工具出差的员工,按照公司相关标准给予公里数补贴,并报销过飘过桥费和出差补贴。2.住宿费:

1)出差地带给免费住宿的,不得报支住宿费,但能够报支出差补贴;

2)数人出差同一地点时,应两人(同性别)同住一间房,并由两人按规定标准分别开具发票报销住宿费。如确实无法分别开具,应在住宿费发票背后载明住宿人员姓名及时间;出差补贴及标准:

注:1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2类地区:除1类地区以外。

3.其他:。

1)发票抬头务必是公司名称全称;

2)出差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需另行报支,同时扣除当餐的出差补贴;

4)财务部须严格审核数据准确性、票据的合法性、黏贴的规范性,确保真事真发票;

5)差旅费原则上应在员工出差回公司两周内报销完成,(以票据最后发生日计);超过时间者,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应一次一报,不得分次报销。

七、公出。

1.员工因公外出杭州市区可报销市内公共交通费。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因公外出可乘。

坐出租车,其他人员乘坐出租车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2.市内公共交通费实报实销,员工应在车票背面注明出发及到达地;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十六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

(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表3.4.5。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ht〗。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

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推荐阅读:

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

承诺书。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说明:

(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

(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批程序和权限。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2、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批准。

4、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条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五条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以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七条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八条出差住宿和补贴标准。

1、出差住宿标准:。

a.公司级领导人员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

b.公司各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x元/日;。

c.一般员工,住宿标准不得超过x元/日。

2、住勤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x元/日,市内交通费补贴每人x元/日。

第三章出差费用报销。

第九条出差人返回公司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十条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十一条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出差管理制度及出差标准大全(18篇)篇十八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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